相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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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信息检查评比制度
日期:2022-12-10 13:38:53 发布人:admin
ZD-DG-14
为促进网站信息管理,加强对外宣传,提高学院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根据学院工作实际,特制订网站信息检查评比制度。
第一条 各部门信息员负责本部门的信息报送工作,信息员如调整要及时告知网站主管部门。
第二条 各系部、招生办、就业处、团委、学生处每月不少于4条,其他部门信息上传每月不少于2条。
第三条 各部门信息员在网上进行信息报送,根据审批后的意见进行处理,信息在24小时内上传网站。
第四条 网站主管部门每月对各部门网站信息上报数量进行统计,全院公示。
第五条 各部门如欲增加、修改网页或二级网站,需提交设计方案,网站主管部门审批后由信息中心负责设计。
第六条 各部门所属网页或二级网站要根据学院和部门工作实际优化调整,对于没有变化或内容不经常更新的部门和信息员将进行全院通报。
第七条 各部门负责人和信息员要高度重视网站宣传工作,要经常浏览所属网页或网站,要善于向优秀院校学习,取长补短,不断优化网站。
第八条 网站主管部门根据上报的信息质量和采用情况以及本部门网页或网站内容建设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年初对前十名信息员进行表彰,作为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
第九条 网站主管部门负责开发英文网站,加强对外宣传力度。
第十条 本制度自2014年5月1日开始实施。